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形成学校与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和
校内各二级单位分级负责的两级管理责任制。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制度的执行;
4.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5.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科研、办公等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使用监督工作;
7.负责经营性房产的租赁管理工作;
8.负责职工住房补贴、公积金管理工作;
9.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