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渝财资产〔2013〕43号)相关规定,现对西南政法大学报废的部分报废物资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予以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物资设备基本情况
此次报废的物资设备存放于西南政法大学校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报废物资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备注 |
挂式空调(1P) | 130 | 以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准 |
挂式空调(1.5P单冷) | 240 | |
电脑 | 380 | |
电视 | 290 | |
打印机、传真机等其他办公设备 | 450 |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生产性金属回收等能承担本项目包含的废旧物资回收的资质(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有注明)及相关的废旧回收资质(如:商务部门备案登记证、公安机关颁发的废旧回收许可证、环保部门办理的废旧回收环保审批手续等)证书。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四)竞价人必须承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所应有的经济实力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力资源、安全措施等,具备废旧物资处理场所或合法处理途径,不得造成废旧物质的二次污染;回收废旧物资后,如对所回收物资进行整体变卖或使用因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竞价人负责。
三、竞价报名及竞价书投递
符合条件的竞价人,均可在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c.swupl.edu.cn/),下载竞价公告。
(一)报名方式及投递资料
竞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价确认书(详见附件1)1份;
2.竞价报价表(详见附件2)1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近3年的信用记录1份;
6.保证金转账凭证1份。
(二)材料封装
竞价表中报价为各类设备的单价,竞价人将以上材料需公司法人签字,盖上公司公章后进行密封,在密封袋封面上用正楷字体注明竞价方的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竞价材料提交方式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本次竞价不安排踏勘现场。请竞价人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10:30将竞价材料提交至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2号门口,过时不候。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投递竞价材料无效。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258573。
(四)开标评标
由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竞价人无需到达现场,请竞价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各项报价不得低于竞标底价,挂式空调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开标后由招标人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将中标情况予以公示。
(五)中标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人,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由招标人按排名第二的竞标候选人递补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四、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竞价人应于竞价开始前3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西南政法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帐 号:3100024109024939290
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政法大学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给竞价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政法大学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给竞价人。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须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排名第二的竞价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
六、货物移交
货物移交以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及中标人现场共同核实数量并签字确认,后经招标人签发报废物资移交清单,在中标人交清全部报废物资回收款后,中标人及报废物资方可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