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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部分校舍公开招租公告

   现将我校沙坪坝校区部分校舍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竞租。

     一、招租标的 

   此次招租标的为我校沙坪坝校区部分校舍资源,为保持招租校舍和原有用途一致,招租标的须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租标的按区域划分为2个,具体如下:

   标的1的区域、数量及规格、招租底价如下表:

的号

校舍名称

数量及规格

招租底价

(每年)

备注

1

学生宿舍

6舍、7

6人间,

582个床位

1000元/床位

具体区域以招租人划定的区域为准,床位数按标准面积计算。

 

学生宿舍12舍

4人间,

856个床位

1200元/床位

毓秀楼

4人间,

460个床位

1200元/床位

第一、第二

    教学楼

42间教室,

共2345㎡

360元/㎡

电教楼

1700㎡

360元/㎡

原印刷厂房屋及场地、室内体育馆负1层

(实验实训地)

3700㎡

264元/㎡

原学生二食堂

1920㎡

200元/㎡

校区综合

管理费

依照承租人租用的床位数计算

800元/生

垃圾清运费

-

50,000元

水、电、气费等

-

按承租人实际使用量,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标的2的区域、数量及规格、招租底价如下表:

标的号

校舍名称

数量及规格

招租底价

(每年)

备注

2

学生宿舍楼8舍、9舍、10舍及渝新楼

4人间

1140个床

1200元/床位

具体区域以招租人划定的区域为准,床位数按标准面积计算。

 

第一、第二

    教学楼

47间教室,

共3630㎡

360元/㎡

原学生三食堂、

11舍夹层

(实验实训地)

970㎡

264元/㎡

校区综合

管理费

依照承租人租用的床位数计算

800元/生

垃圾清运费

-

30,000元

水、电、气费等

-

按承租人实际使用量,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二、出租期限

   本次公开招租合同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为准。合同到期后若招租人继续出租上述标的,招租人将按重庆市相关规定重新招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招租标的用途

   为校区管控需要,上述招租标的仅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教学使用,不得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外的任何活动,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竞租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鉴于招租标的为教育用途,竞租人需具有重庆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举办全日制学历教育资质;

    (三)因招租人校园管控需要,竞租人办学登记地需在重庆市主城的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内,办学历史不低于20年;

    (四)为使招租标的利用率最大化,竞租人全日制学生规模需达到3000人以上;

    (五)因招租校区内有招租人的教学活动,家属区也在校内,为互不干扰,竞租人举办的专业不得有工业制造等噪音较大的工科类专业,也不得在家属区开展军训等产生噪音或污染等活动;

    (六)竞租人需在中租后一个月内,完成中租标的的装修改造并完成搬迁入住;

    (七)依法依规办学,管理严格规范,能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防范校园管理风险,近五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价方式和竞租保证金

    (一)竞价方式

   每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竞租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的的竞租,但只能中租其中一个标的。竞租人须按每个标的整体响应逐项报价,在所有单项报价均不低于招租底价的前提下,按总价高者确定中租人。

    (二)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通过资格审查者,由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通知其缴纳保证金,标的1保证金为人民币35万元、标的2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竞租人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租保证金至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者视为放弃竞租资格。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西南政法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账  号:3100024109024939290

    2.缴纳竞租保证金时,汇款账户的开户名与竞租单位必须一致,若不一致,视为无效。

    3.竞租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西政沙坪坝校区校舍竞租保证金”的字样。

    4.未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由招租人无息退还至原账户;中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六、竞租报名及竞租书投递

    (一)报名方式及投递资料

   竞租人投递齐全的竞租材料即视为报名,材料包括:

    1.竞租报价表(详见附件1)1份;

    2.竞租确认书(详见附件2)1份;

    3.法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办学资质、学生规模、办学年限等证明材料各1份;

    5.保证金转账凭证1份(通过资质审查后按通知要求提交)。

     (二)材料封装

   竞租人将签署的竞租报价表进行密封,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竞租方的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竞租确认书、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办学资质复印件,学生规模、办学年限等证明材料,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另行装袋但不密封

     (三)竞租材料提交方式

   请竞租人于2021年8月4日9:00-12:00将竞租材料提交至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东山办公楼北楼3011室,过时无效。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投递竞租材料无效。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西南政法大学。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6538220767258357

     (四)开标评标

    由招租人组织开标评标,竞租人无需到达现场,请竞租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评标以审查竞租人资质条件合格为前提,以竞租人所报竞租报价表符合所有单项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为条件,再按报价总金额排序,价高者得,每个标的各确定1名中租人。

     (五)中标通知

   开评标后,由招租人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将中标情况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中标人,由招租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由招租人按排名第二的承租候选人递补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七、合同签订

   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中标人须在接到招租人合同签订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租赁合同签署工作,否则招租人将取消中标人中租资格并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由排名第二的竞租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八、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1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

    (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交纳。

    (三)租金交纳

   租赁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内,承租全额交纳第一合同年度的租金,往后每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交纳时间以此类推。承租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0.3%向招租人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交付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四)招租标的物用途

   仅限于本招租公告第三条锁定的用途。

    (五)房屋装修

   承租人根据需要可对房屋进行装修,无装修免租期,装修方案需报经招租人,经招租书面同意方能实施,费用由承租人自理。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承租全权负责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六)转租限制

   本招租标的不得转租,如承租人擅自转租标的的,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租方法律责任。

    (七)安全责任

   承租人对所租用资产的安全管理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紧急状况下的安全管理(如疫情防控)等。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追究承租人责任。承租人需无条件服从招租人为校园安全采取的一切管控措施。

    (八)违约责任

   若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条款,招租人可按年租金的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经济损失的,招租人有权依法行使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且承租人永久丧失租用招租人资产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