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和学校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17年物资设备购置计划编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原则
(一)资源优化配置与需要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三)归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重点保障与一般需要相结合;
(五)配置标准与效用相结合。
二、计划编制具体项目
(一)家具,具体包括:办公桌椅、文件(书)柜、沙发、茶几、教学楼讲台、课桌椅、学生公寓家具等;
(二)仪器设备,具体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传真机、会议室扩音系统、投影机、摄照设备和其他仪器设备等;
(三)空调设备,包括中央空调和分体式空调;
(四)信息系统、数字校园建设等所需仪器设备;
(五)其他。
三、计划编制经费渠道范围所有使用学校资金,含学校拟用统筹安排的预算经费、中央和市级专项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二级单位自筹经费、发展基金等购置的物资设备,均应列入2017年学校物资设备购置计划。
四、计划编制单位
(一)各二级学院(含学科、科研项目、非实体化研究中心等)所需的物资设备,由二级学院统一编报;
(二)校部机关及教辅单位所需的办公及业务管理需要的物资设备,由各部门编报;
(三)图书馆的图书需求,由图书馆编报;
(四)学术报告厅的物资设备需求,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编报;
(五)体育场馆的物资设备需求,由体育部编报;
(六)全校性信息化建设物资设备需求,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编报;
(七)勤业楼会议室的物资设备需求,由校长办公室编报;
(八)校园公共区域的安全物资设备需求(如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由保卫处编报;
(九)渝北校区学生宿舍、教学楼及其他后勤保障物资设备需求,由基建后勤管理处编报;
(十)沙坪坝校区公共区域的物资设备需求,由后勤集团总公司编报;
(十一)宝圣湖校区物资设备需求,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另行拟定方案。
五、其他事项
(一)需求计划编制应结合现有物资设备配置、人员变动、使用期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后编报;
(二)办公家具、设备等的配置,严格按照《西南政法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定》(附件5、6)执行;
(三)家具、设备和其他类需求,应分别对应相关附表填报,表内信息应完整填写。
(四)单台或单套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编报部门先行组织论证,并形成专家(组)出具的论证报告一并提交,格式详见附件4;
(五)对超标配置、项目论证不充分和逾期未报送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购置;
(六)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章后的购置计划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管理科(联系人:刘雅丽;联系电话:67258357,电子邮箱:guozichu@swupl.edu.cn)。
附件:1. 2017年家具类购置计划表(样表)
2. 2017年设备类购置计划表(样表)
3. 2017年其他类购置计划表(样表)
4. 10万元以上物资设备购置计划论证报告(样表)
5.《西南政法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定》
6.《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预算编 制标 准(试行)》
西南政法大学
2016年11月4日